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有关工作安排,助力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及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中医药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试点工作。
遴选工作将坚持中药原创思维,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注重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促进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发掘岭南中医药精华,在创新中形成岭南新特色新优势。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综合评价和遴选,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建立“岭南名方”品种库,品种库实施动态管理。对入选制剂将扩大其临床调剂使用,增加普惠性、可及性,进一步积累临床使用经验,促进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提升及新药转化。全面推进广东省中药高质量发展,为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遴选程序和资质要求
遴选工作由省药品监管局牵头,联合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联合成立遴选工作专班,负责遴选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开展。
参与遴选的医疗机构申报单位应具有广东省内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报的制剂应取得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或备案文号,并在临床累积了一定使用经验。
为确保“岭南名方”品种具有岭南特色、临床效果显著、安全性好,遴选主要从中医治疗优势、临床使用背景情况、安全性有效性评价、质量及药学研究概况、新药成果转化可行性的角度进行评价。相关遴选配套指南和标准将另行发布。
政策支持措施
各有关单位将对入选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的品种及申报机构从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